花上万元让孩子当模特?中途想退款没那么容易!
花上万元让孩子当模特?中途想退款没那么容易!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16-03-15 05:31
市消委会昨公布一批消费维权案例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直建 通讯员梁慧玲)“你的孩子气质这么好,要不要学模特当童星呀?”在东莞不少商城里,“星探”们专盯辣妈萌娃,邀请家长给孩子们报各种模特班。但广大家长在带领孩子踏上“星途”之前,可要擦亮眼睛避免消费陷阱。市消委会昨日向媒体公布了一批消费维权案例,涉及学习培训以及商品团购等方面,提醒消费者留意,以防上当受骗。
案例一:参加模特竞选退款遭拒
去年9月,陈女士花了11800元与东莞市煜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让2岁的孩子参加模特竞选。一个星期后,孩子在上课期间不停哭闹且称听不懂老师讲课,于是陈女士要求退回剩下的“学费”,但遭到对方拒绝。
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介入调查发现,陈女士当时签订的是《少儿模特报名协议》而非购买模特学习课程的凭证,里面写明所支付的11800元是“推广费”而非“学费”。协议条款只约定陈女士委托东莞市煜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演艺机构进行代理承接演出业务相关事宜,没有提到“学费”的内容。最终,双方因费用服务内容及退款金额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终止调解。
对于这一起纠纷,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海波认为,陈女士在送小孩参加模特竞选的过程中,由于协商不充分,错误理解该机构的性质、服务内容,错误理解收据上“推广费”的含义,导致双方发生争议。
他建议消费者在遇到陈女士相同或相似情况时,应当事先充分与商家协商,明确重要条款,如:商家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款项支付、退款条件等,再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
案例二:参加家具团购被“忽悠”
很多消费者买家具总喜欢到特卖场团购,但这些团购促销中往往深藏各种陷阱。
去年12月,王女士参加了在石龙镇西湖区金凯悦酒店举行的至尊宝家具联盟团购会。团购会上,王女士看中了一款心仪许久的窗帘品牌,低至五折的让利价格让她毫不犹豫地交付了2000元定金。但第二天到石龙艾丝幔窗帘店时,她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五折价格只适用于指定的窗帘款式,而且还有两米的米数限制。这让王女士感到十分气愤,于是多次要求店家退定金,但均被拒绝。
王女士将此事投诉到石龙消委会。消委会调查发现,团购现场价格板上只用细小的文字说明限制条件,且王女士下定时也没清楚告知是限量、限款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店方同意退回2000元定金给王女士。
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参与团购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商家“特大优惠”等甜头所迷惑,事前应主动了解、看清、问清,切勿盲目跟风团购、冲动下单,要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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