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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刘宛康主持召开春节后洛阳市政府第一次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2-24
导读:刘宛康主持召开春节后洛阳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

  2月1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春节后市政府的第一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2016年1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新定位,规范了第一责任人的新职责,明晰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的新导向,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落地生根提供了依据。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陈智宇向常务会议与会人员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及其下一步学习贯彻的具体建议。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刘宛康市长明确表示,作为洛阳市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就下一步的学习贯彻工作刘宛康市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规定》明确的6项主要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工作一样实现“五同步”;要将推进法治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法制办要抓紧起草《洛阳市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对照《规定》中明确的六大职责,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严格衡量标准;同时要组织好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全市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由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办配合,抓紧研究拿出我市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意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